关于2007年度辽宁省青少年
篮、排球运动员注册事宜的通知
辽体篮排字[2007]1号
各市体育局竞训处(科):
2007年是辽宁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的基础年,为规范注册管理,保证体育竞赛公平、公正和公开,促进我省竞技体育的发展,根据省业余训练丹东会议精神及省第十一届运动会部分项目年龄调整,依据《辽宁省体育竞赛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度辽宁省青少年篮、排球运动员注册事宜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望按规定执行,以保证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一、年龄规定
甲组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90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此为序,以后每年年度比赛顺推一年。
二、应出具的材料
1、由运动员注册登记单位及所代表的市体育局竞训处(科)盖章的运动员注册协议书一式三份;登记表分项目、性别、组别一式一份。户口本首页、运动员本人页复印件、必须带身份证号码,手写号码加盖加应机关公章。
2、运动员本人近期(三个月内)一寸证件照4张;
3、运动员户口本原件,由公安部门颁发的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若户口本原件与第二代身份证不相符者,取消注册资格;
4、个别没有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运动员,注册时必须出具户口本原件,并以户口本上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号码为注册登记的依据。若以后办理的第二代身份证与户口本上登记的号码不符时,除取消本人的注册资格外,同时取消本人所代表的运动队的比赛成绩。其它处罚按《辽宁省体育竞赛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执行;
5、从2008年开始,新注册的运动员及2007年个别没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运动员,注册或确认时,必须出具户口本原件及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予注册或确认。
三、注册时间
2007年度注册时间从2月26日开始,至3月15日止。
各市注册时间如下:
2月26、27日 沈阳、葫芦岛
2月28日、3月1日 大连、盘锦
3月2、5日 鞍山、朝阳
3月6、7日 抚顺、铁岭
3月8、9日 本溪、辽阳
3月12、13日 丹东、阜新
3月14、15日 锦州 营口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3344061 15998267878
传 真:024-23344061
联 系 人:贾东一
二OO七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