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体篮排字〔2008〕001号
各市体育局,有关单位:
2008年辽宁省排球锦标赛将于2008年1月22至1月30日在盘锦市举行。为了做好本次比赛的竞赛组织和裁判工作,经研究现将该赛事仲裁和裁判人员安排通知如下:
一、人员安排
仲 裁:仓 江(沈阳)杨树盛(沈体)张有鼎(沈阳)
裁 判 长:孙维军(解放军)
副裁判长:周智钦、于 懿(丹东)褚之光(盘锦)
裁 判 员:王晓龙、孙海涛、杨春卉、季可心、付秋玲、韩俊涛、金晓航、王 岩、黄 印、回延庆(沈阳)李 魁、李 楠(大连)王晨西、姜福祥(鞍山)孙 宇(抚顺)黄经华、程宝安(本溪)盖洪利、贾云鹏(丹东)杨 露、王京京(锦州)贺国新(营口)杜 宁、杨 盾(沈体)袁 平、陈恩辉、杨庆滨、张桂云(盘锦)
二、报到
请以上人员于2008年1月20日下午15:00前到盘锦市市委党校报到(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号)。联系人:褚之光 电话:13304277030。
三、经费
以上人员赴赛区执行裁判工作的旅差费、食宿费等全部费用由赛会负担。
四、要求
(一)、请以上人员务必准时报到,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电告辽宁省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联系人:冯 磊,联系电话/传真:024—23236948,13804907844。
(二)、以上人员自行携带裁判用具、服装和裁判员等级证及日常生活用品;裁判服装基本要求:运动鞋、深色运动服(最好为蓝色或黑色)。
二OO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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